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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人才,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二、竞赛类别和项目

学科竞赛分为国家级(含国际级)、省级和校级学科竞赛

1、国家级学科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系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学院规定以下竞赛为国家级学科竞赛:

(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 中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3)  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4) “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5)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6) “安利杯”泛珠三角大学生计算机作品大赛。

 (7)  学校规定的其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

省级学科竞赛系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学科竞赛。

3、校级学科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系指以学校(或信息管理学院)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1) 江西财经大学数学建模竞赛

(2) 江西财经大学程序设计大赛

(3) 江西财经大学数学大奖赛

(4) 信息管理学院专业作品设计大赛

(5) 由学校组织的其他学科竞赛

三、竞赛的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学生学科竞赛中心,下设四个竞赛指导组,指导竞赛的组织实施。

(1) 成立数学建模竞赛指导组,负责各类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指导工作。

(2) 成立数学竞赛指导组,负责各类数学竞赛的组织、指导工作(同时负责每年暑期二阶段的数学综合训练与考研辅导工作)

 (3) 成立程序设计大赛指导组,负责各类程序设计大赛的组织、指导工作。

(4) 成立挑战杯竞赛指导组,负责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的组织、指导工作。

五、指导教师的奖励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申报奖励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参照《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中对指导老师的奖励额度,给予11的配套经费资助。指导老师指本科生导师、课题指导老师及长期实际指导的老师。

3、根据需要,组织学生短期集训或带队参赛的老师,如果学校未立项的,参照学校规定,学院给予同样立项资助。

六、本办法自2014年开始实施。

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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