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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一、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求

1.课件的设计及预期目标

    课件总体设计科学、合理,能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律,反映教学需求,适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课件的总体设计思路清晰,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目标适度可行。

课件的总体设计与传统课堂教学相比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解决传统课堂教学中难于解决的教学中的重点、难点。

在教学手段、形式的采用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能更为有效地达成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2.课件的教学要求

    ①教学课件内容的选取,应知识结构严谨,充分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所搜集和引用的说明材料、文献资料、图文音像等应数据准确,语言文字规范,表达清楚,科学性强。

②课件的文字、图形、配音等应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风格前后一致,问题的提出、回答方式易为学生接受。

③在教学方法的选取上具有启发性。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有效手段创设教学情景新氛围,凸现多媒体教学的趣味性、多样性和吸引力。

④讲求教学策略。内容的呈现方式恰到好处,对播、停、演、做、讲评等教学关键环节掌握准确,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⑤教学过程应能体现多媒体教学的特点,如人机对话、用户调控、交互式信息反馈、个性化学习等,以取得其它教学手段不易达到的效果,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


二、多媒体课件的管理办法

    1.多媒体课件的制作由学院根据教学需要统一规划,由系主任或课程组组长组织任课教师集体或个人根据教学要求进行制作。

2.多媒体课件制作完成,经学院验收合格后,学院向制作教师发放一定的劳务酬金。

3.已制作完成并发放劳务酬金的多媒体课件需要上交一份光盘或软盘到学院资料室存档,且多媒体课件必须提供给上同一门课的所有教师共享。

4.同一教学层次的同一门课程的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只能发放一次劳务酬金,但进行较大修改的多媒体课件可以重新申请劳务酬金(由学院认定)。

  

信息管理学院

200511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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