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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

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学院资料室,其主要任务是围绕着学院教学、科研的发展方向和任务,为全院教师和研究生提供搜集和整理各类文献资源,开展图书借阅、报刊浏览、定题服务和跟踪服务等信息服务工作。图书资料室拥有较丰富的专业文献资源。收藏的主要文献类型有书、刊、稿、印及新型载体电子文献等。

 

一、图书资料采购及收藏制度

1. 学院拨专项经费用于图书资料室的建设,每年用于购买图书资料的经费不少于学校拨给学院的学科建设费的10%

2. 采购的图书资料要围绕着本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教师开展本专业的教学、科研活动。

3 ,图书管理员及相关教师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及教师科研的需要,拟订图书申购目录单,报学院负责人审定方可购买。

4. 购书由资料室及负责有关人员共同办理,必须坚持质优价低的原则。

5. 专业类书籍由管理人员和专业老师共同购买,少量图书经院负责人批准后,可委托有关老师购买。

6. 新书购入后必须及时验收,登记并入库,新书应及时上架出借,并办理相关财务报销。

 

二、入室须知

1. 保持资料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高声交谈,读者入室后须将手机的呼叫方式改为振动。

2. 保持资料室内清洁,不得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禁止在资料室内进餐。

3. 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室。

4. 资料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5.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三、资料室外借及赔偿规定

1. 院资料室图书资料专供我院教师备课或进行研究使用,以及研究生学习专业课程或撰写论文阅览。

2. 院资料室图书资料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随意自取,阅毕放回原处,一般不外借现期期刊。

3. 院资料室图书资料,可以外借专业书籍35册;期刊、资料35份,借期一个月,因工作需要还可以续借10天。但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将停办一切借阅手续。

4. 院资料室图书资料,读者不能任意带出室外,严禁撕毁,剪裁或污损。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停止其使用本室资料并赔偿损失。

5. 读者外借的资料,如遇特殊需要,资料室将调剂使用,读者应予协助。

6. 读者外借的资料如有丢失,将按原价的3倍赔偿。赔款后,如一个月内读者又找回原借书或以同版书的新书赔偿,可凭原票据退还赔款,并交纳逾期费,超过一个月,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7. 读者不许在书籍期刊上乱圈乱点,违者按原价的3倍赔偿。

8. 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不外借,需要查阅的读者可在资料室当场查阅。

9. 外借或续借图书资料都应由借阅者本人在图书借阅卡上签名登记,写明借阅的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归还给资料室。

 

信息管理学院

200610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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